5/15/10

街頭文化,是香港人趕走的

話說昨晚大約十時左右,與P走到中環皇后大道中Body Shop附近,聽到一陣風笛的聲音......自回歸以後,有多久沒聽過了?只知趕緊走往音樂的源頭,就在coach對面,episode前的那路口看見兩個穿蘇格蘭裙的年輕男士。真的很動聽,停了一會不願走。拿出錢包放下一張花蟹,順手拿了他們的卡片,看了看,原來這兩位年輕人來頭不小。

















嘩大佬,同 sir PAUL MCCARTNEY 一齊表演過喎!!MCCARTNEY 喎!!!

但正當我在十分享受且在admire的時候,有兩位警察走到他們身邊,音樂停下了。什麼?又要趕人走?音樂藝術表演又被說是阻街?
很‧不‧爽。












看著兩位與差人交涉之時又忍不住向身邊的P表達不滿 (難為P了),到底是什麼世界呀?什麼都要管,什麼事我們都沒有SAY。做音樂又俾人趕,做藝術又俾人趕,什麼街頭文化都被趕走了,難怪香港會被人稱作「文化沙漠」!
身旁的女士聽著過來搭訕,說了一句︰「所以,我們516要出黎投票!」(又賣廣告哈)
看到他們交涉了那麼久,眾人都不太耐煩上前了解情況。一問之下,警察哥哥說有人投訴噪音喎。
大家隨即提出質疑︰當時不過十時十五分左右,噪音一定要過了晚上十一時才可投訴呀?旁邊那膠袋人 (晚上到過中環該路口的人一定知我在說什麼) 簡直是視覺污染呀,怎麼沒收到投訴呢?
而且中環的路中心,絕不會有住宅,名店亦已關門,投訴是從哪裡來?
好了,也許警察哥哥真的只是在奉命做自己的工作,那投訴的人就是把街頭文化都被趕走了。
也許此結論太武斷,但這件事肯定反映了些什麼,亦有其值得反思的地方。

離開後馬上打電話給S,那回應一語中的︰是香港人不懂欣賞吧。
然後腦袋又再武斷 jump 到那個 conclusion (控制唔到啦sor) ︰香港人什麼都講利益講錢,文化藝術會欣賞麼? LV Gucci 就識!
又回想年前 LV在香港的藝術展是從所未見的多人,展覽古董LV的展館又是奇蹟地迫。藝術館平日的冷清境況,有去過的人也大概會明瞭。

咁 take it this way,一班在地鐵爭位爭到大打出手,小朋友當車廂是洗手間的遊客你們不會投訴影響市容,大多拍片放上youtube,可是呢,街頭表演者音樂人就會被趕。對呀,遊客會直接袋錢入你袋,街頭表演者音樂人不會,因為香港人一切從錢銀出發。求求你告訴我這不是原因。

今天特別cynical,sor。本人講野大多不經大腦,有錯處懇請指正。

5/9/10

Modern Life

排得密麻麻的 schedule, 看見也心煩,難得一個清閒的下午,找來近幾年未看完的舊雜誌讀一讀。( 對我是一個儲雜誌的變態) 一向挺喜歡文化現場,08年12月那期帶了回家卻從未讀過。讀到張翠瑜的那篇文章,笑了一笑。


















也許,那就是我(竟然)想看 Dear John 的原因。( btw, 那譯名爛得不堪入目)
廿一世紀,竟還有人會寫情信,不是email 的情信,而是實實在在拿在手裡的那種呀!一向覺得以科技維繫很脆弱,得個快字,當然,還有方便,所以才令它更脆弱。

想起那天收到T寄來的明信片,紅色一張只有手掌般大,反轉背面是一堆細細的字,一句句慰問祝福,看得好感動。那實在感跟在鍵盤上動動手指就得到的是不同層次的事。

Blur 在 1993推年出了他們的第二張大碟,叫 "Modern Life Is Rubbish"。名字取得真好。又是那老掉牙的問題,現代化究竟帶來了什麼?

回頭看,其實我一直努力在回到過去,連交通工具也是如此。一向貪圖地鐵的快捷方便,卻又討厭它的匆忙困迫。平日趕返學趕返工趕放工放學回家去玩,省了多少時間也是要趕,大佬你不累的嗎?
有時間的話,寧可跳上巴士電車渡海小輪,慢慢盪去目的地,沿途看看風景。那天由中環行到西環再行返去中環搭船到尖沙咀行到大角咀,累得要命,但得到的更多。

但願日後尚有時間機會慢慢走,不用趕。

5/6/10

V516

收到了。
516 會一家人一起去投票,多好的家庭活動。

















若很多很多年以後,你在慨嘆香港還沒有真民主,甚至成了共產黨殖民地,本人自問已努力爭取過問心無愧,大不了一走了之,但我會怪沒有好好利用選票的你。

想說的是,又一次,如陳日君所言,票不是投給人,是投給議題。
請以選票作為一個表態︰你到底要不要真普選,要不要廢除功能組別?
這是一個機會以選票告訴親愛的政府我們的意向。
那就請好好把握,去投票啦!

5/2/10

又近來

1. 其實孫中山...幾靚仔
有幾分像古巨基呀,覺唔覺先!
















2. introducing my 新歡…朱古力餅人!
可是呢,這班 little guys 令我很苦惱,這種顏色令我不懂分辨到底有沒有焗燶囉,點算。
還是薑餅人比較好吃

















L for L !!!! sorry 呀本來想請你自己食自己,但又忘了帶.... 唯有下次 la !
thanks for bringing me to the drama ! it was great :D

3. Iron Man 2
Scarlett Johansson is hot, smoking hot, 單看她已經值回票價。
一向挺喜歡Robert Downey Jr。從 zodiac 到 sherlock holmes 再到 iron man 每一次都交足戲。而這集 Tony Stark 是一個自大自戀得噁心的再色。而 robert 手下的 tony stark…真的挺討人厭,做得好!